中钢网,国内网上钢材现货市场 南京分站 其它地区

您现在的位置: 中钢网 >> 南京分站 >> 本地资讯 >> 车辆投保拟按实际车价计算保费

车辆投保拟按实际车价计算保费

来源:扬子晚报网 编辑:管理员 2011年09月26日 08:44:19 打印

  被消费者诟病了很久的“高保低赔”车险“霸王条款”或将终结。2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应当与投保人协商约定保险金额。”我省业内人士解读说:这意味着以往车损险中“按新车上险,按旧车理赔”的做法或将停止。这对绝大多数车主而言是直接利好——新规正式实施后,投保车损险保费有望下调。

  我省业内人士介绍,所谓“高保低赔”,即目前车损险市场“按新车价值投保,却按旧车实际价值理赔”的习惯做法。这一做法沿用多年,直到今年上半年被央视曝光后,方引发消费者的强烈关注。据介绍,受“高保低赔”影响最大的车主,是投保后车子出现全损的,统计显示这部分约占理赔数量的万分之八。

  我省一家财险公司理赔部人士举了个前不久碰到的例子介绍:南京车主刘先生,数年前以10万元买了辆家用轿车,开了几年后,实际价值只有5万元左右了。根据现行做法,他续保车损险时,保险公司据10万元保额给他确定保费。但后来刘先生不小心出了大事故,修车花掉6万元,可根据合同,保险公司只能按车辆实际价值赔付,即最多赔5万元。多出的1万元,刘先生只能自认倒霉。

  类似怪现象经央视曝光后,保监会对各家公司展开深入调研,并最终于9月23日出台征求意见稿。“具体能省多少钱还不清楚,因为要看新颁布的条款和费率而定。但惠及面肯定很大,因为目前80%的车辆都是旧车续保。”不过,该业内人士还提出,尽管保监会对车险改革的精神已明确,但从流程上看,现行的保险条款和费率要想修改,必须经保监会重新审批颁布,这都需要时间。同时一些细则也要出台——比如,“按实际价值投保,实际价值谁说了算?如果一家保险公司报7万,一家抢生意报5万,则又乱套了”。他个人预计,征求意见稿到10月10日结束后,再据此完善修改、出具细则,然后重新颁布新条款费率。那么新规实施最快也要等到明年年初。

上一篇:五问10万亿巨债:这笔钱怎么还

下一篇:9月23日钢市早报:终端观望,商家悲观,钢价稳中有跌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