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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厂违规生产两年 煤气泄漏方“失身”

来源:新京报 编辑:豫言 2011年08月01日 08:00:25 打印

导读: 记者采访了解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轧钢厂自2009年投产以来,没有通过环评,违法生产持续两年。

  广西贵港市一家轧钢厂7月28日发生煤气泄漏事故,周边111名居民中毒后被送往医院治疗。记者调查发现,这家工厂在未获得相关环评资质下运营至今,直至泄漏事件才让违法生产“意外”曝光。

  钢厂煤气泄漏百余人中毒

  7月28日晚,位于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南平路上的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轧钢厂内一处输气管道发生泄漏,截至7月30日,111人因中毒被送往医院。贵港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黄向华说,该院共接收66名中毒群众,其中两名是重症患者,在医院抢救下,“目前恢复状况良好”。

  工厂未过环评运营两年

  记者采访了解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轧钢厂自2009年投产以来,没有通过环评,违法生产持续两年。

  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覃北钊说,公司原为国有企业,于2009年改制为民营企业,现有职工1000多人,以炼铁、炼钢、轧钢等为主营业务。覃北钊说,公司轧钢项目于2009年上马,目前产能大约为120万吨。他坦承,轧钢厂尚未通过环评程序。

  贵港市环境监察支队提供的材料显示,监察支队在2009年、2010年先后两次向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发通知,限期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附近居民李殷基说,贵港市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与附近居民达成私下协议,居民获得一定补偿后,保证不干涉钢铁公司的煤气管道架设。

  仅两人负责大行业安监

  贵港市环境保护局提供的材料显示,根据初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为:输送煤气的管道内聚集大量煤气,因压力过大导致输气管道发生煤气泄漏。

  环境监察支队队长李赞相说,尽管多次下发责令停产通知、采取罚款等方式,勒令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却难以有效阻止轧钢厂进行生产。

  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李典才说,原则上,企业未通过环评不允许开工生产。贵港市环保、安监等部门干部透露,执法权限有限和执法力量不足是导致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轧钢厂违法运营两年没有遭到查处的原因。

  贵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宋首新说,市安监局现在只有两名负责全市大行业安监工作的干部,“人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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