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间传闻,中国将在第四季度启动地方政府直接发行债券的试点计划,浙江省、广东省、上海市和深圳市政府将参与此次试点,发行规模约300亿元。
广东省财政科研所所长黎旭东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说:“目前的广东试点进展还不便透露,但是地方直接发债是一种趋势,放权是一种必然。”
地方自主发债试点?
地方政府发债酝酿已久,此前7月份国务院召开的常务会议表示,将研究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放入举债融资及风险化解“一揽子”解决方案之中。
8月30日,浙江省财政厅确认,已根据财政部要求,将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分配下达各市县,各市县在分配的债券额度内上报了项目。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待财政部核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再按规定发行。
黎旭东说,地方直接发债试点先在广东等发达的省份试点,是因为这里的经济基础要好一些,地方发债不仅能解决融资投资不足,也相应地会促进消费,还有助于拉动地方经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直接发债规模将由中央规定,部分债品种的利率区间也将由中央确定,发债规模将非常小,而不会考虑“地方政府实际需要”。但地方政府从让中央政府代发债到走向自主发债毕竟是巨大的进步。
根据《预算法》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在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时,国务院打开了一条口子,特别批准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并列入省级预算管理,但需要由财政部代理发行。
目前,财政部今年以来已经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共计1416亿元,而2009年和2010年,中央代发的地方债发行规模均为2000亿元。然而,在短短的一两年时间内,地方直接发债也进入了试点,探讨背后的原因,业内人士认为,地方融资平台出现违约案例、风险警告四起,从而有可能冲击中国银行业的稳定性,这迫使加快地方直接发债速度。
7月份,审计署发布关于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报告,地方债务高达10.7万亿元,占GDP三成的新闻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审计署相关报告还提出了疏导这一问题的相关建议:“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实施全口径监管和动态监控。可研究赋予省级政府适度举债权,逐步探索向具备条件的市级政府推开,举债计划需经国务院审批,编制地方债务预算,纳入地方预算管理,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审计署的这份报告起了非常的大的促进作用,舆论普遍报道,引发了高层关注,地方自主发债论证开始加速,进入快车道。”知情人士透露。
地方债务风险上升
根据审计署统计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达到10.72万亿元。2009年国家4万亿刺激经济计划的推出造成地方债务迅速增加,当年我国地方债务余额增长了61.92%,2010年增长18.86%。
金融危机之后,各个地方政府债务将在2012年逐步进入偿还期,如此庞大的债务规模引起市场的担忧。同时,在10.7万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务中,70%以上的债务用于市政建设、交通运输、科教文卫、农林水利建设等公益性和基础设施项目。这些项目由于回报低而且周期长,将对债权银行流动性带来一定压力。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微博)表示,为应对金融危机拉动经济增长,这两年地方投资摊子铺得很大,又不是每个项目都经过了精细的计算,等回归正常后,就发现这些项目都过快过度了。
汇丰中国首席经济学家屈宏斌则认为,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并不像许多人推测的那样大,占全国GDP的27%这样一个水平还是可控的。而且有超过70%的收益已被用于投资铁路、桥梁、买地,这意味着地方政府手上的资产和债务是同时增长的,负债水平上升并不一定意味着地方政府的资产负债表恶化。
但近期地方各省公布的债务账单不容乐观,海南、山东、吉林、重庆、广西、宁夏等10余个省区市相继公开2010年度地方政府性债务账单,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海南省,债务率达到“93.18%”,接近100%的国际警戒线。
据辽宁省审计厅审计报告称,2010年,辽宁省85%的融资平台收入不足以偿还当年到期债务本息,并且融资平台公司资产变现能力偏低,偿债能力受制约。
吉林三成融资平台负债率高达70%,其中近一半融资平台公司当年收入不足偿还当年到期债务本息。内蒙古全区共有融资平台公司135家,其中127家负有政府性债务830亿元。负有政府性债务的127家公司中,有32家注册资本金不到位或抽逃资本等54亿元,有40家亏损、47家利润为零。
由于目前许多地方城投债仍处于暂停发行、无价无市的状况,而二级市场对该债种的集体抛盘已经波及到一级市场,这使得地方政府平台贷款难以为继。
尚需一揽子措施
多年来,地方政府和部门举债融资形式多样,没有形成统一规范。同时,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债务监管普遍不到位。因此,在这种背景下,如何规范、透明的发好“地方债”是一个关键。
专家认为,为避免风险,试点省份的选定上考虑了偿债主体的偿债能力,试点省级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比较良好,偿债能力一般没问题,而且试点方案也会明确,自主发债所形成的债务,必须纳入省级政府的预算管理当中。“要健全地方偿债能力的评估机制。”中国社科院财贸所财政与税收研究室副主任杨志勇表示,目前,有关地方政府财政状况和偿债能力的评估工作仍很薄弱,而当前要准确了解地方政府既有的债务状况,包括规模、结构、风险等。
而汇丰的研究报告则建议,要推动发行长期地方债券,以确保地方政府如期偿还银行贷款。“考虑到私营部门巨大的64万亿元银行存款,需求应该不成问题;中期的选择是盘活资产以偿还贷款。地方政府拥有收费公路、港口、隧道以及2万多家国有企业,其中70%以上都在盈利。”屈宏斌说。
左小蕾对记者表示:“地方自主发债的关键问题是,钱要去干什么?政府应该转型,转向公共服务,而不是大搞重复建设投资。当务之急是要把经济增长速度调下来,简单地通过借钱,再刺激经济增长,肯定是不能持续的,这样搞将来会出事的。”
从更深层次来看,地方债务和地方融资平台风险存在一定的体制原因。中国社科院副院长、中经智库专家李扬认为,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问题是在地方政府财权、事权不匹配体制下产生的,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需要深层次的财权调整。
此前,李扬曾对本报记者表示:“处理地方债务,首先是要对地方融资平台项目进行分类处理。一是有些项目自身有现金流充分支撑、偿还的贷款,这类贷款占比在20%~40%之间;二是可能需要第三方支持的贷款,如一些金融创新的产品;还有少部分,自己没有现金流和收益,也没有第三方支持偿还的贷款,这类贷款占比最小。”
“城市化就意味着要投资,大量集中在城市基础设施上。这些投资大多依靠地方政府来做,而非中央政府,这表明资金需求和供应不配。”李扬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