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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补差价”市民不买账

来源:信息时报 编辑:管理员 2011年12月02日 08:59:02 打印

  在“买涨不买跌”的心态下,楼市深度观望情绪越来越浓重。而临近年底,开发商在资金回笼和销售任务的双重压力下,开始使出“降价补差价”的杀手锏,甚至有开发商承诺:3年内若楼价下跌,可原价回购。但记者采访发现,大部分市民对开发商此举并不“感冒”。而业内人士也提醒,购房者很难根据开发商的承诺进行维权。

  补差价承诺市民没兴趣

  对于开发商所承诺的“降价补差价”,市民普遍认为开发商此举只是一个噱头。“感觉开发商就是想吸引购房者的眼球。”家住禅城的李小姐认为,这跟平日打出的“5字头楼盘”、“超高使用率”等字眼一样,是开发商惯用的销售手法。从事广告设计工作的刘先生也表示自己不愿过多去关注:“地产商要宣传做广告嘛,手法当然是层出不穷的,但大多不可信。”

  也有不少市民表示不理解当中所谓的“补差价”是以怎样的标准执行。“究竟是按3年后哪个时段的房价来补?补偿的标准由谁来界定?出现损失由谁负责?”市民王先生表示,他觉得“补差价”的表述过于模糊。金碧花园业主伍先生表示,所谓的“承诺”跨度3年之久,开发商违约的可能性很大,而且当中的条例可能会成为补差价时的陷阱。他表示,自己无法去考量开发商的诚信。“目前房地产市道不是很好,万一开发商3年后无法生存,到时业主找谁补回原本所承诺的差价呢?”伍先生说。

  此外,也有前期置业的业主表示难以接受。市民陆小姐表示:“开发商对现在买房的人补差价,但我们前期购房价格更高的业主却没有补偿,这让我们无法接受。”

  同时,也有市民认为开发商不如直接把房价降下来。“还不如一步到位将房价降到购房者的心理价位,那样大家自然都会去买。”禅城某楼盘业主汤小姐认为,接近年底,开发商其实也急着把楼卖出去,“其实开发商不用搞太多花哨的东西。”

  业内多不认同这种承诺

  那么,为什么开发商要选择承诺“降价补差价”呢?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是由于一些开发商必须回笼资金,以此来吸引一些想买房却怕房价跌的购房者。

  宏越地产副总经理周展鹏认为,大品牌和有实力的开发商都不会作出这种承诺,“急需回笼资金的开发商才会选择这样的方式,而这对于他们的短期销售也是有帮助的。”周展鹏认为,这种承诺主要针对一些想买房但又担心房价下跌的市民,可以说是给他们“定心丸”。

  星星华园国际营销总监柯志斌对这种“承诺”表示不解。“如果真的觉得价格会在3年后上涨,那么干脆封盘不卖好了。”他认为,这是开发商“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行为,表现出其对资金回笼着急的心态,针对客户目前入市没信心的局面而“赌咒发誓”,以此来解除购房者的顾虑,“但是这种暂时回笼的资金并不可能支撑其生存。”

  合富辉煌佛山分公司总经理李慰则认为,对不同的开发商来说,会出于自身销售的目的而作出不同的策略。这种承诺只是个体行为,对整个房地产市场影响不大。“从法律法规以及契约的精神来讲,开发商其实没有必要去作出这样的承诺。”

  万科总裁郁亮则表示,万科不会对价格作出预测,也不会对价格进行承诺。“房价降不降是意愿问题,不是成本问题。”郁亮表示,就目前的市场状况而言,房价回到合理水平是大势所趋。

  市民应有清晰置业目标

  有市民认为,开发商作出“补差价”承诺是因为看好3年后的楼市。但周展鹏认为,对于未来的楼市,谁都很难说清楚,“开发商是在博一把。”那么,在这种后市难料的情况下,市民应如何选择最佳入市时机呢?

  李慰表示,购房者应当有清晰明确的置业心态。他认为,房子作为消费品,价格总会受到市场的影响而变动,房价的跌涨是很正常的,也是发展的必然规律。“只要购房者有清晰的置业目标和心态,对房价有心理底线,那么在购房过程中自然就不会依赖开发商所谓的‘承诺’。”

  保利华南实业副总经理张亮同样表示,购房者首先要认识到买房也是商品买卖行为的一种。“在房价下跌的预期里,既然购房者当初自主自愿地买了房,就应该承担房价波动带来的风险。”

  周展鹏表示,如果有迫切的住房需求,且价格已经在自己的预期范围内,自住者在任何时候买房都是正确的。“不过,对于投资者来说,可能还有一段观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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