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4日召开的南京市民政系统述职评议会议上获悉,2009年,南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不低于360元(今年7月从300元提高到33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210-260元。同时,酝酿出台《南京市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工作暂行办法》,凡家庭人均收入在现有330元低保金两倍范围内的低保边缘家庭,均属救助对象。
南京市民政部门已在本月启动低保边缘家庭的摸底认证工作。目前暂时将残疾家庭、患大重病的家庭、单亲大中学生家庭及遭遇突发灾难的家庭等6类困难家庭作为主要救助对象,摸底工作将在今年底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