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副主任刘桓教授表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小企业税收的进一步优惠,将有助于中国解决在经济复苏过程中的就业问题。
9月22日消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已于21日印发,对此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副主任刘桓教授表示,该《意见》对小企业税收的进一步优惠,将有助于中国解决在经济复苏过程中的就业问题,同时建议有关部门要有相关措施来保证税收优惠得以落实。
上述《意见》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刘桓解读这一规定为,对小企业税收的进一步优惠主要体现在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半,小企业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在2008年已经实现。
他认为税基减半的政策对于小企业的发展有重要意义。中国的小企业占比很大,规模以下企业(销售收入低于500万元)占比97%,养活人口占比80%,实现产值占比55%,上缴利税占比45%,中国的核心应是搞活中小企业。
上半年中国经济刺激主要是针对大中型企业。投资增长虽然快,但就业情况仍然不理想。刘桓表示,其中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大中型企业的投资效益不高。刘桓认为就业问题还是要靠小企业,此次税基减半的政策就很好。
好的政策出来,如何落实到位也很重要。刘桓对此表示担心,虽然中央一直在提倡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但地方税务部门仍然对中小企业定额、定基数、搞摊派。刘恒提议应严格执行政策,对于税务部门的违规也要有追究机制。同时有关部门不要强行给各地税务局定下硬性指标,应该“不唯指标,讲求实效”,不能以完成任务来评价税务部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