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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劫富”不“济贫”

来源:信息时报 编辑:豫言 2011年12月02日 08:42:23 打印

  12月1日起,全国销售电价每度平均提高约3分钱,居民电价暂不调整,未来居民用电将试行阶梯电价。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此次阶梯电价试行方案综合平衡各方利益,并不存在通过阶梯电价变相提高电价的情况。

  去年,阶梯电价征求意见时,“阶梯电价可能异化为变相涨价”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此次发改委公布的阶梯电价试行方案,虽然较去年有所改进,但基本特征并没有改变“劫富”但不“济贫”,即只有涨价没有降价。“变相涨价”从一种担心变成了现实。

  “80%家庭电价不涨”,换种说法即是“20%家庭电价上涨”。按照发改委方案,阶梯电价的第一档覆盖80%家庭的平均用电量,电价近期不做调整;超出第一档并覆盖前95%用户的电量为第二档,每度电价至少上调5分钱;超过第二档的电量为第三档,每度电价上调0.3元。很显然,这样的阶梯电价,多用电者会为每度电多交了钱,少用电者却没有为每度电少交钱。这意味着,电价平均(总体)水平提高了,所谓“不存在变相提高电价”说法,纯属自欺欺人。

  阶梯电价应该是一种“劫富济贫”政策,“劫富”是让用电量大的家庭多交电费;“济贫”是让用电量小的家庭少交电费。这样才能最好地达到节电目的。阶梯电价的合理做法应该是,在不提高平均电价水平及总体电费收入的前提下,通过提价让富人多交电费,同时通过降价让穷人少交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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