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相关会议获悉,7月1日前,全省各地均将完成今年的低保提标任务,苏中、苏北地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和130元以上。
据悉,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73.19万人。2009年,这些告别绝对贫困、达到每人每年2500元保障标准的地区,要继续执行城乡低保标准增长机制,确保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同步增长。未达到这一标准的地区,将按时序进度提标。民政部门正会同卫生、劳动等部门建设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确保年底前基本实现医疗救助与城镇医疗保险、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的资源共享、同步结算。对社会散居孤儿,我省将实行统一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600元,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适时提高养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