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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地铁追尾赔付最高或限额2000万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编辑:豫言 2011年09月30日 08:28:56 打印

  3家保险公司承保上海地铁 公众责任险单次最高赔付限额2000万

  “9·27”上海地铁10号线追尾事故致271人受伤,有关此次事故的商业保险赔偿问题也成为焦点。

  昨日(9月29日),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的一条微博引起关注。该微博称,上海申通地铁所属的轨道交通线路由太平洋产险、平安产险和人保财险3家公司共同承保了 “地铁车辆及财产保险和公众责任险”,总保额为111亿元,其中,公众责任险的单次最高赔付限额为2000万元。目前,赔付方案正在拟定中,将于近日出台。

  对此消息,人保财险内部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上海申通地铁公司确实投保了公众责任险,也确实由多家公司共同承保,目前具体理赔方案正在拟定中。

  人保财险:上海地铁投保了公众责任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郝演苏的微博内容咨询了人保财险,公司内部人士证实了此消息,并称具体理赔方案正在拟定中。

  据人保财险的保险条款介绍,公众责任险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其经营的地域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他人(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公众责任险正是基于这些风险需要而产生的。一般投保该责任险的主要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公商户、工厂、办公楼、旅馆、住宅、商店、医院、学校、影剧院、展览馆等各种公众活动的场所。

  购买责任险需政府推动

  郝演苏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发生后,政府应强制那些提供有偿交通服务的企业或个人购买公众责任险或者建立公众责任基金。

  郝演苏认为,还应建立应对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的赔偿标准,如温州动车事故和邵阳沉船事故,两者之间的赔偿额相差很大。

  某保险经纪公司张先生也认为,公众责任险需要政府的推动,因为目前企业投保责任险的积极性并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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