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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暂缓调整 降低医保基金起付线

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 2008年11月18日 09:00:00 打印
     据新华社电 随着部分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就业形势趋于严峻,社会保障将面临新的困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7日发出通知,提出切实措施,强调要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局势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

  稳定就业局势:国企要带头少裁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加强失业调控和失业预警,对本地区可能出现的规模裁员和失业增加等情况,及时向政府报告,并采取措施实施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全力维持就业局势的稳定。

  鼓励国有企业带头承担社会责任,尽量减少裁员。对关闭停产企业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要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

  做好社会保障:降低医保基金起付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做好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抓紧测算和研究制订方案,加大基金调剂力度,确保调整后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继续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工伤保险待遇,降低医疗保险基金起付线或提高封顶线,以提高保障水平。

  另外,着力解决各类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规模较大的统筹地区,可采取一次性措施适当降低一定时期的缴费费率,减轻困难企业缴费负担和参保人员费用负担。

  稳定劳动关系:暂调最低工资标准

  要妥善处理工资和工时问题。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近期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区别不同情况,指导符合条件企业及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制。

  要积极开展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将已在用工地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核发一次性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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