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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编辑:豫言 2011年08月09日 07:42:12 打印

导读: 其实,显而易见,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并不是一个市场化运作的机制。调还是不调,更多的还是有赖于发改委在权衡多方利弊后作出选择。而这种模糊的定价机制为发改委的行政调价行为批上了市场化的“外衣”。

  尽管国际原油价格近期重挫,但媒体引述发改委的说法称,“目前暂时没有达到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破解油价困境)的边界条件”。这也意味着短期内国内下调汽柴油价格仍存在阻力。发改委所指的“边界条件”,是指“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下称“22日、4%”)”。这是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核心内容。国内多位行业专家对于定价机制本身的构成及我国政府在政策操作时的尺度,提出了各自的见解。

  “22个工作日与4%”能否改变?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一家石油咨询机构拿到的数据显示,以辛塔地区的“环太平洋现货原油价格”来看,7月26日报收于120.7美元/桶,而8月5日则大幅跌至108.96美元/桶,下跌幅度高达9.7%;此外布伦特结算价也从7月22日的118.67美元/桶下滑到了109.37美元/桶,同样跌幅巨大。

  但由于受“22日、4%”这一调价政策所限,即便短期国际原油价波动剧烈,仍难以撼动国内汽柴油价下滑。国金证券研究员刘波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去年开始我国就已经对“22日”的这一时间段是否要缩短进行过广泛的意见征询。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指出,“22日、4%”机制的一大问题在于,观测一个月的国际原油油价变化率,对于短期油价波动的敏感度不够。他建议,是否可以将其改为“10日、2%”的政策?如果长期使用“22日、4%”的这一政策,将会导致国内很长时间无法调整汽柴油价或者“国际原油价在跌、三地变化率可能还在上涨”的怪现象。刘波指出,目前按照以往的讨论方案,最可能改变的还是日期,而不是4%的这一幅度。

  为何不参考WTI油价?

  另一个问题是,为何我国的定价机制,要参考“迪拜、布伦特及辛塔”等地的原油指标价格,而不是采用纽约商品交易所的结算价——WTI原油价呢?因为后者跌幅更大、价格更低,这对于下调国内汽柴油价可能会更有利。

  记者了解到,WTI 价格现在报于86美元/桶,相比4月6日时近109美元/桶的跌幅高达21%。即便是按“22日、4%”调价机制来算的话,我国也已经符合下调汽柴油价格的标准。

  林伯强也指出,因为我国大部分的海外原油产品,都会以中东地区的迪拜、英国布伦特及辛塔原油价格作为依据,参考自己原油采购地的原油价格来调整国内汽柴油价可能会更加合理。当然,尽管布伦特本身产油量不是很大,但一些原油出产地仍是以该指标价作为定价基准的,所以布伦特价格仍然具有比较重要的地位。

  调价是否可以更加灵活?

  多位市场人士及专家也建议,我国在汽柴油价下调时,是否也不要设置-4%的标准,而是与国际原油价更多接轨,实现灵活定价。

  发改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前期国际油价上涨至每桶120美元时,为考虑到下游行业承受能力和物价总水平上涨的压力,国内成品油价格未随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的上涨而相应提高。有关石油企业按照上游补下游的利益调节机制,原油价格上涨因素在企业内部被消化了。

  不过国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表示,国家在国际原油油价高位时未能上调成品油价,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举措,但这种做法是否也可以运用在下调汽柴油价的时候,不一定要完全等到符合“22日、4%”的红线时,再下调汽柴油价格。

  政府应该了解到,目前国际原油价是从120美元/桶的高位上,回落到低处的,因此人们不太能理解为什么原油价格跌了这么多还不下调国内汽柴油价。在现有情况下,因中石油、中石化等央企都在需求较高的汽柴油消费区域拥有大量加油站,主动、大幅降低成品油价格的可能性非常小。因而,除非是政府要求及时调价,才可能使其让利于民。

     本网视点:中国上一次调整成品油价是在4月7日,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500元人民币和400元人民币,为今年国内第二次调整成品油零售价,创下历史新高。而在4月7日后的4个月时间内,国际油价走出了过山车行情。其中4月中下旬至5月初,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参考的三种原油平均价格达到每桶120美元左右,远超4%的调价边界条件。但是,国内油价一直没有上调,只能让国内汽车一族“望眼欲穿”的期待油价下调。

       目前,针对市场上“油价上调容易,下调难”的原因,多数人都认为是成品油定价机制。其实,显而易见,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并不是一个市场化运作的机制。调还是不调,更多的还是有赖于发改委在权衡多方利弊后作出选择。而这种模糊的定价机制为发改委的行政调价行为批上了市场化的“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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