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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两银行收提前还贷违约金

来源:现代快报 编辑:聪聪 2012年02月22日 09:06:26 打印

  提前还房贷,还要收违约金?记者昨天采访了解到,近期江苏已经有两家银行开始对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了。不过更多的银行表示目前尚未收取违约金,市民在提前还贷时,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提前预约。

  近日,一位盐城读者拨打快报热线96060反映,一国有银行开始向客户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郑女士称,2007年她在该行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还款期限为15年。去年8月份,她去银行查询了一下,发现自己还有12万元的贷款未还。当时她向银行的工作人员咨询,工作人员告诉她,如果要提前将剩下10年的贷款还清的话,要收取1个月的违约金。今年2月份,郑女士再次向银行提出申请,想要提前还贷,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她,要交3个月的违约金,共计500多元。

  记者发现,该行在南京地区也已经开始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在该行新街口附近一家网点内,记者在收款项目公示表上看到,有一项收费就是个人贷款提前还贷违约金,收费标准为6个月的贷款利息。该行一贷款中心工作人员也证实,他们的确开始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

  记者了解到,南京一家股份制银行也开始对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该银行工作人员称,客户办理5年以上的贷款,还款期限超过3年,就不需要收取违约金。但在3年以下提前还贷则要收取贷款本金的1%作为违约金。

  除此之外,目前绝大多数银行尚未对提前还贷收费,不过银行人员表示,收不收提前还贷违约金,具体还要以合同为准,所以客户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就要注意到相关条款怎么约定的。此外,也有银行虽然不收费,但是往往会在申请贷款1年或者半年之内禁止客户办理提前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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