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为义务教育立法之后,今年我省将专门出台一部《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省政府法制办日前在网站上公开了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立法的建议和意见。这部法规将争取在年内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今年上半年,南京市物价局联合教育局等部门,对2011年1月以来的幼儿园收费进行了检查,此后有7家幼儿园因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被曝光,涉及金额高达150万元。南京市物价局相关人士昨日向记者表示,目前各区县物价部门已在督促这些幼儿园陆续给家长退款。
今年上半年,南京市物价局与教育局抽查的19所公办园2所民办园中,有10所幼儿园存在不同程度的乱收费现象。其中如白下区常府幼儿园,向将于今年9月份入园的托班新生家长收取捐赠款,标准为2000元/生-6000元/生,已收34名;向将于今年9月份入园的小班新生家长收取捐赠款,标准为3000元/生,已收17名;向在园托班幼儿家长按500元/生至2000元/生不等的标准,以“六一玩具自愿捐赠”的名义要求将钱款直接汇入企业银行账户,已收62名。7所涉嫌收取与入园挂钩赞助费的幼儿园,一共违规收取了家长150万元左右的赞助费。
“查了这么多年终于查实了有违规赞助费了!”家长们似乎看到了希望,同时也有疑问:“既然查出问题了,那我们交的钱还退不退?”对此,南京市物价局明确表态:所有违规收费一定清退。“目前各幼儿园已陆陆续续在清退赞助费,因为放暑假等原因,部分家长还没有联系到,但各区县物价局正在督促幼儿园逐一退款。”物价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这次清退赞助费后相关幼儿园不得以各种借口阻碍相关的孩子正常入学。
不过,有更多的家长认为,这样的抽查还是解决不了赞助费的问题:南京500多家幼儿园,这次才查了21家,还有更多的家长被收取了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却因为没有查实很难让园方把钱再吐出来。这次省里立法中写入了赞助费清退的问题固然是好的,但具体怎么操作,相关部门该怎么监管,在立法以外是不是还应当拿出进一步的可操作性意见。
如何办好幼儿园,我省将专门立法
每七千至一万五千人配一所幼儿园
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中涉及幼儿园的规划配置、教学规范包括收费等内容,特别是定入了禁止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收了也必须退还等条款。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每七千至一万五千常住人口配备一所幼儿园,满足学龄前儿童就近入园入托。新建、改建、扩建居民区,都应当根据规划配套设置学前教育设施,并与居民区建设项目同步设计、施工和交付使用。禁止擅自改变规划配套建设的学前教育设施的使用性质和用途,已经改变性质和用途的,将由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依法收回。
政府应安排流动人口子女入园入托
人口流动性越来越大,也带来了流动人口子女在居住地接受学前教育的问题。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应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本人以及学龄前儿童相应的身份证明、就业或者居住证明,向居住地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入园入托,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统筹解决。
对于这个“流动人口”的定义,征求意见稿中进行了明确,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以工作、生活为目的的人员,但不包括在设区的市的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比如,你户口在白下区,要去鼓楼区上幼儿园,就不属于这个范围。征求意见稿中还考虑到了一些“自谋职业”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园问题,比如“就业证明”,不仅包括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及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自谋职业证明材料也有效。
组织孩子集中学语数外将重罚
把幼儿园当小学上已经成为时下一些学前教育机构存在的普遍现象,征求意见稿中对此明令禁止,要求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坚持保育和教育并重,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游戏活动,为学龄前儿童提供健康、多元的生活和活动环境。禁止集中实施汉语拼音以及汉字读写训练、数字书写运算训练、外语认读拼写训练等违背学龄前儿童成长规律的行为。违例者将由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招生或者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收了也得退
意见稿中,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学前教育机构和依法设立的以教育发展为宗旨的基金会捐赠财产,用于发展学前教育事业。但禁止以接受捐赠等名义,变相收取择校费、赞助费等与入园入托相关的费用。已经收了赞助费的怎么办?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将由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不过,这一规定具体怎么操作?退了赞助费,孩子在园里还能不能待下去等等这些家长关心的问题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给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