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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我国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

来源:扬子晚报网 编辑:管理员 2011年06月02日 08:38:53 打印

  昨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省内一些城市如无锡、苏州、常州、镇江等地已根据本地实际进行了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今年,我省将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数十万没有养老保障的城镇居民将全部参保。

  在探索“居民养老保险”方面,泰州市走在了全国前列,在2008年底就将那些处在失业期的职工和没工作的居民纳入“新农保”。“这样一来,就在制度上实现了‘人人有养老’。”泰州市人社局农保中心主任钱健说,2年多来,该市已有3000多城镇居民参加了“居民养老保险”。

  去年10月,无锡市也开始推行“居民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实行每年100元到1100元六个档次,个人可根据自身经济实力自主选择缴费,政府给予缴费补贴,多缴多补。

  南京等一些城市则试点给城镇居民发放养老补贴。从2008年开始,南京市对城镇6万无保障老人发放了每人每月100元的养老补贴。截至目前,全省9个市约9万名城镇无保障老人可以领到每月50元至210元不等的养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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