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确定工作的通知》。通知说,财政部近日已将2012年中央财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6.9亿元的指标提前通知各省级财政部门(含兵团、农垦)。该补贴资金指标较2011年第一期的110亿元增长约24%。
补贴有望超200亿元
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拟继续实行定额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补贴标准。全国通用类机具由农业部统一分类分档并确定最高补贴额;非通用类机具由各省市负责分类分档并确定其补贴额。
通知要求,各地要合理确定补贴额。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2012年各类机具补贴额。补贴额测算不能依据企业报价,要通过开展补贴机具市场销售情况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本省域内各类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总体上按不超过同类同档机具上年市场平均价格的30%测算补贴额。
通知同时对2012年农机补贴工作做出时间表安排,要求各地力争在2011年12月中旬前完成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和补贴额确定工作,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确保2012年伊始即可全面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对此,光大证券机械行业研究员陆洲认为,我国农机化率虽然快速增长,但离发达国家水平仍然遥远,水稻机播、玉米机收率绝对值仍然较低。农机行业相关支持政策没有取消或减弱的动机。农机补贴从2004年开始,逐年增加至去年全年的175亿,但对进入补贴目录产品的平均补贴率只有30%左右,远低于美日50%-60%的平均补贴水平,预计农机补贴逐年平稳增加,接近发达国家水平,是一个长期不变的趋势。
他预计,第二批农机补贴的同比增长率将与第一批看齐,全年增长在20%-30%左右,补贴总额从2011年的175亿增长至210亿-230亿左右。
多个省市加大农机补贴
此外,10月31日,农业部农机化司刊发《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全文从财政投入、金融支持、税费优惠、基建建设、机构队伍、组织领导等方面介绍了各省对新一年农机政策落实的情况。
其中,多个省市地区大幅度加大了农机补贴的财政投入。2011年河北、山东、安徽、山西、吉林、黑龙江、河南、辽宁、天津、北京、青海等11省(区、市)共从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中安排10.5亿元用于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资金总量比去年增长15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明确从2011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以上的扶持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业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和装备创新、扶持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此外,自治区财政每年动态安排农机救灾油料补贴专项资金。
2010年7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出台。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正在将国务院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在地方实施意见及“十二五”发展规划中。
据介绍,截至2011年9月,吉林、北京、河北、安徽、江苏、甘肃、四川、山东、陕西、重庆、青海和新疆等12个省(区、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山西、浙江、内蒙古、福建、河南、湖北、贵州、云南、海南等9省(区)基本完成制定实施意见的前期工作,已报请省(自治区)政府审议,有望在2011年年底前后陆续发布。其余省份大都完成了实施意见调研起草工作,正处于征求部门意见阶段。个别省份进展较慢,仍处在文件起草或农机化(农业)系统内部征求意见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