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最高抵冲:1万可抵60万
“乖乖!100块钱抵4万块钱、8万抵48万,现在开发商收的诚意金,已经超越‘潘币’,成最值钱的货币了!”昨日,城北一楼盘公布了开盘优惠政策后,遭遇网友的调侃。
这家楼盘昨日公布其新推的118平方米房源,只要在开盘当天缴纳8万元的认筹金,并在一个星期之内签约,便可享受8万抵48万房价的优惠,其销售人员表示:“相当于折后最高单价直降3340元/平方米。”一同推出的还有05栋新房源,其中针对80平米户型,开发商推出了“百元购房计划”,也就是仅需交纳100元,即可享受最高4万元的购房抵扣金。
以诚意金抵价的并非少数,不乏一些大牌开发商的身影。如万科金色领域项目,项目预计均价11500-12000元/平方米,自上周末起开始接受诚意金,5万诚意金可抵10万房款;成功缴纳诚意金的客户,“金色护照”还自动升级至12000分,可再抵12000元房款。
仁恒江湾城最近也将开盘,推出二期的1、2号楼,面积130-150平方米不等,目前开始接受“诚意金”,届时5万元诚意金开盘购130平方米户型,优惠10万元;购买150平方米户型可优惠15万元。
但诚意金抵房价力度最惊人,莫过于位于江宁大学城板块的骋望骊都,从1万元抵30万,后逐渐增加到50万,前日开发商对外宣称,1万元诚意金已能最多抵60万。记者算了笔账,若这个抵换分摊到其房价当中,相当于单价下降约4000元/平米。
未拿“销许”收诚意金
属违规
但是,如此“值钱的货币”,法律上却至今没有“诚意金”这个概念。江苏熙典律师事务所罗利军律师表示,现有法律中并没有诚意金之说,所以它是可以退还的、不受定金法则约束。但一般将诚意金等同于预付金、订金,如果开发商承诺可抵房价,就应该如广告中承诺的那样如实履行。
值得提醒的是:法规中明令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进行销售或以内部认购、内部登记、内部认筹等形式变相销售商品房。换句话说,开发商在没有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向购房人收取购房诚意金,属于违规行为。但现在大部分开发商是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在规定的10天开盘限期内来收取诚意金的。
“诚意金最重要的作用,原本是锁定真实客户,并且让最早一批客户有权享受更大优惠,优先选房。楼市好的时候,客户抢着买房,用收诚意金来排号。现在市场不好又变味儿了,有时候是开盘的最终优惠政策没有最终确定,但开发商又很想向客户透露性价比高的信号,就会先用诚意金来表达。有时候开发商就是觉得直接降价太显眼了,变个法儿来优惠,但说白了也是一种降价。”一家营销代理公司的负责人这样分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