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普尔母公司麦格劳-希尔公司昨日发表声明称,标普总裁德文·夏尔马将于今年9月12日去职,现任花旗银行首席营运官道格拉斯·彼得森届时将接替夏尔马出任标普总裁一职。尽管消息灵通人士表示夏尔马的离职与标普调降美国主权信用评级和美国司法部启动针对标普的调查无关,但在近年来相继爆发的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中,三大评级机构自身信誉不仅屡遭质疑,其行业垄断性也受到炮轰。
美国监管机构和立法赋予大权
法国国际信息和展望研究中心副主任京特·卡佩勒-布朗卡尔指出,穆迪、惠誉和标准普尔这三大评级机构能有今天的地位,最一开始是由美国监管机构和立法机构赋予的。
三大机构上世纪初创建时只是金融信息机构,后来才开始从事信用评级。1975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首次将“全国公认的统计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纳入联邦证券监管体系。此外,美国法律规定,像保险公司这样的机构投资者只能购买资质良好的评级机构认可的债券。另一个赋予评级机构较高地位的是2004年开始执行的《巴塞尔协议II》。这一协议要求银行为他们持有的有风险的主权债务资产预留资本,这实际上“使评级机构成为权力巨大的评估者”。
但在金融危机和随后的欧债危机中,三大信用评级机构的角色饱受诟病,以致欧美国家掀起了一场针对评级机构的监管风暴。
在美国本土,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已表示将重新审视如何使用信用评级,这意味着美国有可能对信用评级机制进行改革。
法国战略咨询公司Weave副总裁埃里克·德拉努瓦说,信用评级机构最初的作用是为投资者提供可靠的投资信息,但目前已经偏离最初的作用。目前迫切需要对信用评级机构进行改革,重新审视他们的经济模型、任务和目标,以及建立更加严格的行业准则和监管规则。
影响力不容低估
前穆迪日本公司日韩企业评级部门负责人森田隆大认为,评级机构的信誉在美国次贷危机中受损,但在欧美债务危机中,评级机构的影响力一如既往,继续显示其在金融市场和经济社会中的强大作用。究其根源,是因为尚不存在可以取代“评级”的金融环境。可以说,在资本市场,没有“评级”的话,市场将无法有效运作。
金融危机爆发后,欧盟便收紧了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在欧盟看来,信用评级机构未能及时预警风险,存在严重失误,从而助长了金融危机的扩大。而在主权债务危机中,欧盟国家又纷纷把指责的矛头对准了信用评级机构,批评他们滥用评级大权,加剧了市场恐慌,成为危机扩散的推手之一。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也是在信用评级被下调之后出现的,评级机构很多时候是“事后诸葛亮”。
欧洲欲走向“独立”
为打破美国三大评级机构的垄断,欧洲正试图建起一套属于自己的、受到公共监管的评级体系,但迄今尚无明显进展。
布鲁塞尔欧洲与全球经济研究所经济学家尼古拉·韦龙建议,欧洲中央银行应该建立自己的信用评级标准,从而减少对信用评级机构的依赖,但这并不意味着欧洲央行将取代评级机构。
顺应欧洲的需要,欧洲最大的战略咨询公司罗兰贝格国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计划组建一家由25家企业参与的集团,每家企业出资1000万欧元,建立一个欧洲信用评级机构,以抗衡美国主导的三大评级机构。按照设想,欧洲信用评级机构对企业的信用评级费用不到三大评级机构的三分之一,且费用是由投资者支付,而不是由债券发行者支付,从而消除了利益冲突之嫌。另一套方案是在瑞士成立一家信用评级机构,以保证其在政治上独立,不受任何国家影响。
埃里克·德拉努瓦表示,在对评级机构建立更加严格的行业准则和监管规则外,同时允许新的评级机构出现,鼓励良性竞争。
整体行业急需监管
目前,美欧要求加强评级机构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监管内容涉及提高评级机构计算方法的透明度、内部消息的使用和利益冲突管理等。欧洲一些官员和监管者还提议,评级机构在公布评级决定之前需提前3天通知被评级方,以便让被评级方有足够时间做准备,以应对市场可能出现的变化。目前,在欧洲通行的是评级机构提前12个小时通知评级决定,而在美国则是没有提前通知时间。
对此,纽约大学经济学教授劳伦斯·怀特认为,没有必要增强透明度,因为目前评级机构在方法论方面已经足够透明,“你要尊重每个评级机构的保密条款,如果所有方法都完全公开,新出现的评级机构就会照抄别人的评级方法造成雷同,无法形成有效竞争”。此外怀特还认为,延长提前通知的时间是一个“巨大的错误”,会增加内幕交易的机会,对市场有弊无利。
日本神户大学法学教授近藤光男指出,评级机构的问题主要有两点,一是评级机构商业模式产生的利益冲突;二是长期市场垄断。与评级机构拥有的影响力相比,其受到的约束和监管不够。
德国汉堡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托马斯·施特伯哈尔认为,评级机构已拥有一种政策权力,它不再是简单地传递信息,而是做出裁决,对其权力必须加以限制。
全球垄断亟待打破
怀特认为,目前国际评级行业中仅有几个声音,让投资者无法听到不同声音,无法更客观地评估风险。更多声音好于只有几个声音,更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韩国三星经济研究所首席研究员郑永石表示,要想打破目前国际信用评级市场的垄断性,就应设立评级机构“业绩记录”这种统计平台,也就是靠此前业绩的记录来积累信用。不可否认,这将不是一个短期过程。
实际上,目前国际信用评级体系存在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力量”问题。现行国际金融体系是由发达国家打造的,亚洲目前并不具备真正的“力量”。西方依然控制着整个评级体系,而美国对评级机构尤其具有深远影响。
全球三大评级机构详解
标普评级
标普的长期评级分为投资级和投机级两大类,投资级的评级具有信誉高和投资价值高的特点,投机级的评级则信用程度较低。投资级包括AAA、AA、A和BBB,投机级则分为BB、B、CCC、CC、C和D。AAA级为最高信用等级;D级最低,视为对条款的违约。
从AA至CCC级,每个级别都可通过添加“+”或“-”来显示信用高低程度。例如,在AA序列中,信用级别由高到低依次为AA+、AA、AA-。
标普的短期评级共设六个级别,依次为A-1、A-2、A-3、B、C和D。其中A-1表示发债方偿债能力较强,此评级可另加“+”号表示偿债能力极强。
标普目前对126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主权信用评级。美国失去AAA评级后,目前拥有AAA评级的国家和地区还有澳大利亚、奥地利、加拿大、丹麦、芬兰、法国、德国、中国香港、马恩岛、列支敦士登、荷兰、新西兰、挪威、新加坡、瑞典、瑞士和英国。
穆迪评级
穆迪长期评级(一年期以上债务)共分九个级别:Aaa、Aa、A、Baa、Ba、B、Caa、Ca和C。其中Aaa级债务的信用质量最高;C级债务为最低等级,收回本金及利息的机会微乎其微。
在Aa到Caa的六个级别中,还可以添加数字1、2或3进一步显示各类债务在同类评级中的排位,1为最高,3则最低。通常认为,从Aaa级到Baa3级属于投资级,从Ba1级以下则为投机级。
穆迪的短期评级(一年期以下债务)依据发债方的短期债务偿付能力从高到低分为P-1、P-2、P-3和NP四个等级。
目前,穆迪的业务范围主要涉及国家主权信用、美国公共金融信用、银行业信用、公司金融信用、保险业信用、基金以及结构性金融工具信用评级等几方面。穆迪在全球26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惠誉评级
惠誉的规模较小,是惟一一家欧洲控股的评级机构。其长期评级用以衡量一个主体偿付外币或本币债务的能力。
惠誉的长期信用评级分为投资级和投机级,其中投资级包括AAA、AA、A和BBB,投机级则包括BB、B、CCC、CC、C、RD和D。AAA等级最高,D为最低级别,表明一个实体或国家主权已对所有金融债务违约。
惠誉的短期信用评级大多针对到期日在13个月以内的债务。短期评级更强调的是发债方定期偿付债务所需的流动性。短期信用评级从高到低分为F1、F2、F3、B、C、RD和D。其采用“+”或“-”用于主要评级等级内的微调,但这在长期评级中仅适用于AA至CCC六个等级,而在短期评级中只有F1一个等级适用。
惠誉总部分设于纽约和伦敦两地,在全球拥有50多家分支机构和合资公司,为超过80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