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企业当前困境、回复市场信心,拉动钢铁价格回升有积极作用。另一种认为,实施收储弊大于利,钢铁产品不是国家战略物资,且
钢材存在生锈腐蚀等问题,不宜长期储存,且钢铁产量流量大,资金占用大,储备少量品种,稳定市场的作用有限。有专家提出,1991年曾经搞过国家储备,后来处理销售钢铁,大降价损失很大。现在如果实行700万吨的储备,不利于回升和稳定市场,储存时间超过半年将造成很大损失。由于各方面的看法很不一致,再加上
钢材收储确实需要很慎重的研究,有关
钢材收储措施未纳入规划。
记者:那么,对于很多大型骨干企业出现的资金链紧张甚至断裂的问题,国家有哪些助力解决的措施?如何进一步体现有保有压政策?
熊必琳:我们将加大对重点骨干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符合环保法、土地法以及投资管理规定的项目和企业实施并购、重组、走出去、技术进步等,在发行股票、吸收私募股权投资、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融资支持。对违法建设、越权审批的项目,以及落后产能继续实施融资限制等措施。
为防范大型骨干企业资金断裂,规划提出了国家将在必要时可研究采取银行贷款财政贴息支持,这样既可解决大型企业流动资金困难,又可以避免钢铁产品收储腐蚀造成的损失,弥补目前拉动内需政策惠及大型企业的政策不足。
记者:铁矿石可谓钢铁产业的命脉,我国这几年进口的高价铁矿石压缩了钢铁企业的利润空间。未来几年将如何加强中国企业对铁矿石价格的话语权?
熊必琳:一方面国家将加大对国内铁矿资源地址勘探力度,合理配置与开发国内铁矿资源,增加资源储备。鼓励大型钢铁企业投资矿山勘探和开发,适度开发利用低品位矿和尾矿,加强对共生矿、伴生矿资源的研究、开发和综合利用。另一方面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到国外独资或合资办矿,组织实施好大型国企的境外投资。沿海钢铁企业要充分利用区位和运输优势,所需铁矿石、煤等原燃料要尽可能利用境外资源。
此外,将整顿进口铁矿流通市场,重新核准进口企业资质,减少企业数量。实行铁矿石进口流向信息上报登记制度。建立代理制,统一进口矿价格,形成互惠互利的进口矿定价机制,维护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力争2009年进口矿价格有明显回落,降低钢铁生产成本。提高
钢材贸易上准入门坎,规范
钢材销售制度,推进代理制,建立产销风险共担机制,发挥流通领域对稳定
钢材市场的调节功能。
淘汰落后鼓励兼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