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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政策新提法:预调微调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编辑:豫言 2011年10月26日 13:31:29 打印

导读: 目前迫切需要推进的结构性减税包括,对符合要求的高科技企业和资源集约型企业等新兴产业给予更多的财政支持,降低高科技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门槛,让更多的企业能够享受到15%的税率。同时还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专家解读政策微调 信贷融资新政都是亮点

  对于宏观政策的方向,政府给出了新信号。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月24日~25日在天津调研时强调,要把握好宏观经济政策的力度、节奏和重点,适时适度进行预调微调。

  他强调,要保持货币信贷总量的合理增长,要完善财税政策,大力推进结构性减税。信贷政策要与产业政策更好地结合,切实做到有保有压,保证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资金需要。

  对此,多位市场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这并非宏观调控整体放松的信号。

  值得关注的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依然是当前宏观政策的考量重点。

  “微调”解读

  中国经济在今年前三个季度缓步走上了一条有别于以往超高速发展的轨道。

  其中,第三季度9.1%的GDP(国内生产总值)增速触及了近两年来的阶段性低点。

  一些机构纷纷预测四季度GDP增速可能放缓到“8”字头。

  如何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之余,确保增长动力顺利切换,考验后期的宏观政策。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适度进行预调微调”的新提法表明政府的政策还将继续走“平衡木”。

  谈及对温总理“预调微调”表态的理解,光大银行首席宏观经济学家盛宏清对本报记者表示,这应在整体货币政策保持稳健的基础上解释,当前稳健货币政策总体大方向依然没有改变。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周景彤则认为,货币政策虽然不宜大幅反转,但微调的条件已经具备。

  对于信贷政策有保有压,温家宝强调,要保证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的资金需要,重点支持实体经济尤其是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支持民生工程尤其是保障性安居工程。

  盛宏清认为,宏观政策的“预调微调”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对于重大基础设施在建、续建项目的支持,二是对于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视。

  本报近期调查显示,铁路融资杯水车薪已经导致一些高铁项目的停工或缓建。

  事实上,一些宏观政策的优化调整已经适时展开。

  本月中旬,援助小微企业的“国九条”出炉,其中包括定向放宽银行指标等一系列政策亮点。

  本报记者此前也了解到,铁道部企业债再获力挺,定位为政府支持债券。

  鲁政委认为,上述政策亮点均属于“微调”的范畴。

  稳物价仍是首要目标

  温家宝同时强调,要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首要任务,继续搞好物价调控,稳定通胀预期,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和救助机制。

  鲁政委认为,这表明马上就出现全面的政策放松仍不可能。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8月份以来,物价总水平涨幅开始回落,9月份CPI同比上涨6.1%,市场普遍认为,年内价格运行拐点特征已经得到确认。

  盛宏清认为,虽然最近几个月中CPI同比价格出现回落,但不应过早得出通胀已经进入下行通道的趋势性判断,“如果欧美经济出现上行趋势,中国投资增速反弹的话,PMI指数将很快走高,CPI也将触底反弹。”

  经过2008年4万亿投资应对金融危机的宏大政策手笔后,中国经济正进入宏观经济刺激政策实施的中后期。

  但中国的宏观经济刺激政策走向阶段性完结,又赶上了欧美债务危机步入恶化。

  实体经济走向如何得到政府高层的关注。

  温家宝说,国际金融危机还没有结束,要把更大的力量放在发展实体经济,特别是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上来,这不仅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举措,而且是使我国具有长远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结构性减税路径

  从温家宝的表态来看,个税减负并不是唯一的政策礼包。

  他强调,不仅要大力推进结构性减税,而且财政支出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点,把钱花在刀刃上。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财政收入的情况来看,目前中国有条件来推进结构性减税的改革。

  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累计,全国财政收入已经达81663.34亿元,增长29.5%。

  施正文认为,目前迫切需要推进的结构性减税包括,对符合要求的高科技企业和资源集约型企业等新兴产业给予更多的财政支持,降低高科技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门槛,让更多的企业能够享受到15%的税率。同时还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当前结构性减税面临的最大难点就是增值税“扩围”,具体是指将目前一些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比如现代服务业、不动产等)改为征收增值税,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重复征税,从而降低这些行业的税负水平。

  “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已经纳入了“十二五”规划。

  施正文表示,这是一项对企业减负有着重要意义的结构性减税措施,但由于涉及中央和地方利益分配格局的再调整,且确实存在一些技术难题。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曾撰文表示,分步实施的增值税扩围改革必然导致增值税范围的逐步扩大和营业税范围的逐步缩小,关系到分税制何去何从的命运。

  2010年,国内增值税收入为21092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28.8%,而中国的第二大税种为企业所得税,2010年该税收入为12843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7.5%。

  这表明,中国的前两大税种都是共享税,所占份额已达46.3%,若营业税也改为增值税,共享税的份额将超过60%。

  目前由于分税制以及财权和事权的不对等等因素的存在,一些地方政府对于自己的财政状况时常叫苦不迭。这也是针对进一步扩大共享税比重的决策需要考虑的现实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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