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鞍钢股份同时发布澄清,本钢板材称,控股股东本钢集团拟参与联合勘查和开发该铁矿的前期工作,但不存在将铁矿注入公司的说法。鞍钢股份称,经核实,公司管理层及鞍钢集团均表示对此矿产资源的情况并不了解。
本钢板材(000761,200761)、
鞍钢股份 (000898:14.18,+0.21,↑1.5%)
6月26日同时发布公告称,2009年6月25日,《广洲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及网站刊登了辽宁本溪发现储量超30亿吨大铁矿的报道。
《广州日报》的主要内容为“辽宁省本溪市桥头镇大台沟发现亚洲目前最大的铁矿,探明储量超过三十亿吨。第一创业研究所钢铁分析师刘冰表示,国家将铁矿石资源交给本钢和鞍钢两家钢企开发使用是目前最可能的方案,估计会先交给集团,然后由集团注入上市公司”。
《证券时报》主要内容为:“当地的上市公司本钢板材将分享本溪铁矿的利好消息,而对于其他铁企来说,找矿之路仍任重道远。”
《上海证券报》主要内容为:“该铁矿与本钢板材无直接关联关系,控股方为深圳亿众鑫矿业,辽宁省地质勘查局有关人士证实,按初步协议,来自深圳的亿众鑫矿业在该项目中持有50%至60%股权,居控股地位;辽宁省地质勘查局占股20%以上;其余约20%股份为本
钢集团所有。深圳亿众鑫和本钢集团负责勘查和开发的全部费用,勘查局主要提供技术支持。该铁矿的开发成本较高、周期较长,前期勘查已投入近亿元,而从勘查到投产至少需要5年的时间”。“辽宁省地质勘查局副局长曲亚军透露,本钢集团投入7,000多万元打了17个孔。辽宁省地质矿产调查院还与本钢集团和深圳亿众鑫矿业投资公司达成合作勘查开发协议。
本钢板材针对上述报道表示,媒体报道的“该铁矿与本钢板材无直接关联关系”的描述不准确,事实上是无任何关联关系。
本钢板材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表示,2007年11月,从辽宁省地质矿产调查院相关部门了解到在距离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约20公里的本溪市平山区桥头镇台沟村勘探发现铁矿,该铁矿埋深超过1,280米,当时推测资源量10亿吨以上,并有富矿体存在,应为超大型铁矿床。资源储量应待勘查结束后才能确定。对于目前媒体报道的该铁矿探明储量超过三十亿吨,无法判断其数据的准确性。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并不拥有该矿业20%的股权,也未与深圳亿众鑫、辽宁省地质勘查局签署相关的协议,但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参与联合勘查和开发该铁矿的前期工作,具体合作方式正在与有关方面进行协商。由于勘查开发该铁矿涉及协议的签署、国资委等相关部门的审批等环节,因此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媒体报道的“按初步协议,在该项目中约20%股份为本
钢集团所有。深圳亿众鑫和本钢集团负责勘查和开发的全部费用,勘查局主要提供技术支持。”和“本钢集团投入7000多万元打了17 个孔。辽宁省地质矿产调查院还与本钢集团和深圳亿众鑫矿业投资公司达成合作勘查开发协议。”与事实不符。
由于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具备该铁矿的勘探和采矿权,故不存在将其注入上市公司的说法。集团公司同时承诺,未来至少三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矿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因此,“国家将铁矿石资源交给本钢和鞍钢两家钢企开发使用是目前最可能的方案,估计会先交给集团,然后由集团注入上市公司”的报道与事实不符。
第一创业研究所钢铁分析师刘冰关于“国家将铁矿石资源交给本钢和鞍钢两家钢企开发使用是目前最可能的方案,估计会先交给集团,然后由集团注入上市公司”的报道与事项不符,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鞍钢股份管理层及鞍钢集团公司均表示对此矿产资源的情况并不了解,而且鞍钢股份及鞍钢集团公司从未考虑过投资开发该矿产资源,也未与有关方面就矿产资源的开发投资事项进行接触洽谈。由此,媒体相关报道与事实明显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