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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新政,为苏北全面达小康提速

来源:中国钢材贸易网 编辑: 2008年10月24日 10:18:00 打印

      省委、省政府不久前出台了7个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依据其中相关内容,省政府近日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苏北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省苏北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意见》主要包括支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支持重点开发区平台建设、支持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实施土地利用优惠政策、降低出口退税负担比例、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帮助改善民生、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实行全面小康推进奖励等十个方面,具有极高的“含金量”。

  转变发展方式,为经济腾飞增添新动力

  自2001年江苏举全省之力实施振兴苏北战略以来,苏北五市累计吸纳国内外产业转移500万元以上项目1.09万余个,总投资3826亿元。2007年,苏北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976亿元,是2000年的2.5倍,人均GDP突破2000美元。特别是2006年起全面推进南北挂钩共建苏北开发区,到今年9月底,共建园区共完成基础设施投入20.1亿元,引进注册项目170个,总投资190亿元,实际到账注册资金35.5亿元。近两年来,苏北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省苏北办负责人说,新出台的《意见》突出了支持苏北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苏北地区开发区平台建设、特别是南北挂钩共建苏北工业园区建设,提出要给予更大力度的推进。

  新政策明确,2008-2012年,对符合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要求,当年实际到账外资或出口额、业务总收入、入库税收收入等指标达到全省平均增幅的省级以上重点开发区,每年给予1000万元/市、500万元/县平台提升专项奖励。对于南北共建园区,用地指标给予优先供应;“十一五”期间园内新增增值税、所得税省市县留成部分,全部由省、市、县财政补贴给区中园滚动发展;对苏南派驻苏北共建开发区工作满2年以上人员,享受派出地区省定扶贫工作待遇。这些政策,将使苏北产业集聚和工业化进程提速,为苏北振兴增添新的动力。

  进一步支持苏北地区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是推进苏北新型工业化的又一亮点。《意见》提出,将苏北列为全省风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发展重点地区,对风力发电特许权招标项目高于省燃煤标杆电价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对非特许权招标风力发电、垃圾发电、沼气发电、秸秆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超过国家补贴的部分,省里给予适当补助。

  专家在解释新政出台背景时说,苏北土地面积占全省的53%,沿海地区有近800万亩滩涂,江苏农副产品资源、海洋资源、煤炭、岩盐等非金属矿产资源也主要集中在苏北。新政策将有助于促使苏北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区位优势转变为竞争优势,后发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走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振兴之路。

  增惠减负,力促轻装上阵快发展

  近年来,我省大幅度增加对苏北基础设施、教育、科技、卫生等社会领域的投入。仅“十五”期间,江苏就安排涉及苏北地区的交通、水利、能源、通信重点项目共67个,总投资4400亿元,占全省总投资的61.7%。

  与此同时,对苏北的资金扶持力度也逐年加大。7年来,省级向苏北地区累计投入各类扶持资金1917亿元,其中省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总额733亿元。每年财政转移支付金额从前几年的不足10亿元增加到现在每年160多亿元。为了实现今年100万贫困人口脱贫目标,到9月上旬,省、市、县各级落实的脱贫帮扶资金就超过10亿元。

  巨额的财政支持,不但解决了苏北部分地区一度存在的公务员、教师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的问题,也使苏北地区有能力增加对社会事业的投入,民生显著改善。

  新政策明确,省财政支持苏北发展民生事业的补助资金仍会逐年增加,以进一步帮助苏北发展义务教育、医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和基本公共服务等各项社会事业,使苏北轻装上阵加快发展。

  经过多年努力,目前苏北地区数百万农业劳动力实现了转移就业。《意见》首次提出,鼓励企业使用苏北当地劳动力,对苏南转移到苏北的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吸收当地员工超过1000人的,在员工培训经费上给予补贴,并将省对苏北贫困农户劳动力培训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500元。

  同时,新政策对苏北予得更多、取得更少的导向也十分明确。如提高县、乡基本公共支出最低保障水平,对标准支出缺口地区由省补助80%,并列入补助基数;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标准由每年8万元提高到10万元以上,其中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最低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400元和1800元,省增加对苏北各县的转移支付补助;对出口退税新增地方负担部分,市、县负担比例由6%降为3.75%,省财政负担由1.5%提高到3.75%;地方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除罚没收入外的预算内非税收入增量,省不再集中,全额留给地方。这些举措的实施,将使苏北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全面发展的步伐也必将更加轻快。

  奖扶结合,确保苏北全面提速达小康

  省苏北发展协调小组自2001年成立以来,共召开了六次重要工作会议,每次会议都针对苏北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一个突破口,对苏北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中,第一次会议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部署实施了一批事关苏北长远发展的重点项目;第二次会议以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增强苏北发展内生动力为重点,部署推进产业、财政、科技、劳动力“四项转移”;第三次会议以大力推进苏北工业化为重点,进一步制订了七项政策措施;第四次会议以产业转移为重点,大力推进苏北工业化进程;第五次会议作出南北挂钩共建苏北开发区决策,加快苏北工业化进程;今年9月27日在淮安召开的第六次会议,在总结过去7年工作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该《意见》,目的就是确保苏北全面提速达小康。

  省苏北办负责人表示,加快苏北发展必须建立新的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过去不论发展快慢同等扶持的做法已不能适应新的要求。为此,新政策增加了几项差别化奖励政策:对省脱贫攻坚重点县新增收入省集中部分实行全额返还奖励,对其他有关市县,若当年增值税增幅达到全省市县平均增幅,其新增收入省集中部分按全额返还奖励,未达到平均增幅的市县按80%返还;根据省统计局监测结果,当年小康进程综合测算指标值比上年每提高1分,对省脱贫攻坚重点县奖励200万元,对其他县(市)奖励100万元,达到小康指标时,再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对提前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区),分别给予专门奖励,力争到2012年苏北地区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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