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铜川200多户业主反映:他们2007年前买的商品房,在今年去办理房产证手续时,却意外发现,他们买的房子居然是经济适用房!按理说经济适用房价格便宜,业主们应该高兴。但他们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他们当初买房掏的钱是商品房的价格,而且他们也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和河南洛阳警方一度创造性地将“性奴案”当作国家秘密一样,在铜川,商品房变身为经济适用房事件,居然也成为了“秘密”,不但开发商遮遮掩掩,就连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惠满盈也对记者说“这个你就不要问了”。这不要问的背后,到底有什么超级“机密”呢?且让我来帮他们剥开“画皮”。
为保障民生,国家每年都下达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任务,这给各地政府财政带来不小压力,当然,更多的是烦恼和不快。卖地推高房价,一些地方政府干劲十足,因为,这样不但能增加收入,而且从商品房销售中能收取到各种税费,地方政府赚得盆满钵满。但建设保障性住房,不但不能从中收取到卖地的钱,而且还要贴钱上去,可谓是“赔本赚吆喝”的买卖,地方政府是没有干劲的。但是,上级下达的任务又不能不完成,保障性住房不能不建设。幸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地方就让单位集资建房算作保障房,有的地方则尝试廉租房“共有产权”或直接出售廉租房的方式来缓解资金压力,廉租房开始出现不同程度的“私有化”。
但一切手法都不及铜川那样胆大与聪明。据说,铜川地方政府是同意开发商将经济适用房当作商品房卖的。如此,政府一方面不但不需要投入一分钱建设保障性住房,相关税费一个子儿也不少;另一方面,卖出房子的产权性质仍然是经济适用房,向上报仍然是建设了保障性住房,这样地方政府也就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建设任务,这不是一举多得的好事吗?
当然,这事恐怕还不止是官员为体现政绩那么简单。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是政府划拨的,这意味着开发商建设房屋的成本很低,这样低成本的房子拿到市场上当作商品房卖,开发商必然是赚得盆满钵满,而这样的操作据说是政府明确下文允许的。那么,政府官员允许开发商这样做,这到底存在什么猫腻呢?有关部门应好好查查。
铜川出现的问题,不仅仅应追究经济适用房为什么会变成商品房,更应当追究地方政府和官员为何瞒上欺下、与民争利,甚至从中上下其手搞腐败的问题,从体制上防范他们玩变身游戏,从而打造一个“公共服务型政府”,以保障当地民众真正能得以获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