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钢铁集团上市公司合并获河北省政府批准
来源:世华财讯 编辑: 2009年06月26日 09:13:00 打印
河北钢铁集团旗下三上市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方案日前获得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但仍需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核准。
唐钢股份、承德钒钛和邯郸钢铁6月25日同时发布公告称,接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于2009年6月18日出具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钢铁集团下属上市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的批复》,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6月24日出具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河北钢铁集团下属上市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的批复》,河北省国资委经研究并报请河北省人民政府,同意实施河北钢铁集团下属上市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方案。
另外,商务部反垄断局已于2009年6月5日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决定书》,决定对此次换股吸收合并涉及的经营者集中行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经营者可以实施集中。
此次换股吸收合并尚需获得承德钒钛、唐钢股份及邯郸钢铁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