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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省市上调最低工资 平均增幅21.7%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编辑:豫言 2011年10月26日 08:05:02 打印

  10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召开2011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尹成基透露,截至9月底,已有北京、天津、山西等21个地区相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21.7%。

  在这其中,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市,为13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市,为13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人社部下一步将稳步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合理调整。

  尹成基表示,尽管经济总的增长速度有所放缓,但是在吸纳就业、经济增长带动就业方面没有带来明显影响,从三季度的情况来看,我们国家的就业形势总体是稳定的,从每个月新增的城镇就业人数来看,是最近几年同期最好的一个季度。

  尽管如此,尹成基仍坦承,我国就业总体形势还是十分严峻,面临着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总量的矛盾十分突出。目前,每年新增加需要就业的人数还保持在比较大的规模,特别是青年人就业当中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最近几年持续增加。另外,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在一些地区、一些企业,经常会出现企业招工难、劳动者求职难并存的情况,这是我国劳动力结构性矛盾最突出的表现。

  尹成基表示,对此人社部门将密切关注我国经济宏观运行情况对就业的影响,采取一些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保持就业的稳定,比如出台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解决小微型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强职业能力培训、解决好劳动力的结构性矛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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