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局局长张同斌称,目前我省从事运营国内航线,尤其是内河运输的船舶,90%以上都没有任何形式的船舶污染责任保险。
为保护生态环境,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生态江苏”的部署,从2006年开始,江苏省海事局会同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省环保厅和江苏保监局等五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全省船舶污染保险机制。日前,已通过评审确定由人保、平安、太平洋和永安4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共同承保2008至2009年度江苏省船舶污染责任保险项目。
江苏保监局副局长宋志华说,此次,江苏在全国率先实施“船污险”,其最大的特点是:船东可单独投保,改变了目前国内船舶油污责任保险是作为“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附加险的做法;另一大特点是,赔偿责任限额明显增加。赔偿责任设置了100万至3000万元不等的限额,弥补了现行国内船舶油污责任险只有1000万元的限额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