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披露《2011年供电监管报告》,受检的215家供电企业中86.51%存在问题
电监会昨日披露的《2011年供电监管报告》显示,在受检的215家供电企业中,存在各类问题492例,触及到186家企业,占受检总数的86.51%,该比例较去年多出一倍多。其中8家供电企业受到警告处分。电监会称主要原因是监管力度加大,检查到的问题种类较过去亦增加。
今年的供电检查是电监会成立以来的第六次供电检查,亦是发现违规企业最多的一次检查。根据《报告》,今年电监会所查出的问题存在于五个方面: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服务、供电市场行为以及供电成本,其中供电成本违规属于首次在《报告》中列出的问题。
此次检查发现,出现问题最多的是供电市场行为方面的违规,达到149例,占问题总数的30.28%。涉及供电企业105家,占受检企业总数的五成。据电监会披露,问题主要表现在五方面,部分供电企业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设置市场障碍或服务障碍,与关联企业仍存在混业经营现象等。
今年新列出的供电成本问题有43例,占总数的8.74%。另外,电监会提出了6项整改要求和5项监管意见。值得注意的是,电监会首次开出“罚单”,对于查出违规如何处理,电监会相关负责人透露,215家问题企业要在2011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向电监会上报,其中有8家供电企业受到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