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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院医疗自费部分可二次报销

来源:扬子晚报网 编辑:管理员 2011年01月26日 08:54:14 打印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其住院费用中自己掏腰包较多的,可按年度获得一定比例的二次报销优惠。记者昨从南京市医保中心了解到,南京目前已开始发放2010年度的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二次补助款,全市受益人员3965人,总补助款2324.84万元。

  [职工医保]

  住院费过2万可报一半

  对2010年内符合医保规定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职工医保个人支付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医疗救助基金补助50%,补助金额每人每年最高5万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职工医保范围内住院费用个人支付在2万元以上的参保人员共3571人,补助款项共计2068.29万元。

  以某单位一位王先生为例,他去年住院费用总共为218788.46元,经过第一次报销后,个人需要支付的费用为40994.49元。他的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有20994.49元,那么二次报销还能报销掉10497.25元,这么算下来,他实际支付的住院费为30497.24元,又能省下不少钱。

  具体办理:已领取《南京市民卡》的参保人员,补助资金直接支付至本人的《南京市民卡》银行账户(工商银行或南京银行)。已开通《南京市民卡》银行账户功能的参保人员,可凭《南京市民卡》至卡面标注的银行网点领取补助资金;未开通《南京市民卡》银行账户功能的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南京市民卡》至卡面标注银行的网点柜面开通银行账户功能。

  [居民医保]

  住院费过3万元报40%

  对2010年内符合医保规定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居民医保个人支付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居民医保基金补助40%,补助金额每人每年最高4万元。2010年,符合居民医保二次报销范围的参保人员共394人,补助款项256.55万元。两者合计发放补助款项2324.84万元。以居民李女士为例,2010年,她住院共花去15.8万元,经过居民医保基金报销后,她自己支付了6.5万元,那么其在3万元以上的费用为3.5万元,依照“报销40%”的相关规定,她获得了1.4万元的二次补助。这样下来,他实际住院所花费的费用为5.1万元。

  具体办理: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二次补助款,将由市医保结算管理中心发放到各区的社保中心,由各区及街道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参保人员不必跑去市医保中心办理,也不用关注是否打到银行卡上,只需要到自己户籍所在各街道的社保所拿住院补助款。具体详情,参保人员也可拨打电话“12333”或“86590700”查询了解有关补助资金的发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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