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获悉,省财政厅近日下拨2.63亿元补助全省112家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以促进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拨款总额比去年增加一倍。
中小企业户数占我省企业总户数的99.7%以上,从业人员占全省企业从业人员的80%以上。此次接受补助的担保机构,60%以上的担保业务必须是除房地产开发外的广大中小企业,且年平均担保余额不得低于担保机构年平均注册资本的3倍。机构如按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50%的标准收取担保费用,省财政将按照担保额给予不高于2.5%的补助。同时,对年销售500万元以下,单项担保合同200万元以下的微小企业及涉农企业提供担保的,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