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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落户江宁房子须60平米以上7月1日起实施

来源:扬子晚报网 编辑:管理员 2011年07月14日 08:42:59 打印

  在江宁买房落户的门槛提高了!昨天记者从南京江宁警方获悉,从7月1日开始,在江宁购房面积需达到60平方米以上,才可以落户。对此,不少此前已经买了60平米以下的房子的市民表示关注:新办法实施了,之前是为了落户才“专门”买房的,现在可以办户口吗?对此,警方表示,对于此前已经受理的60平米以下房源落户申请,目前仍然可以办理户口手续。

  落户门槛提高到60平米以上,还要有稳定职业

  记者昨天在江宁区的政府网站上看到了一份“区政府关于批转《南京市江宁区户口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江宁政规发〔2011〕4号]”。通知的落款时间是7月1日,但在网站上公示的日期是7月4日。

  据了解,此前,江宁区的落户标准一直是按照《南京市户籍登记准入暂行办法》执行的。在江宁买房落户,在房屋面积上并没有要求,一般来说,只要是在江宁购房并实际居住,并有稳定职业的人都可在江宁申请落户。而根据7月1日出台的新政策,江宁购房落户的标准已经调整到和南京市区一样:即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有稳定职业(生活来源),允许其本人、配偶或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落户;购买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直系亲属1人。每套商品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购买二手房时,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后,方可办理交易和户口落户申请手续,否则公安机关不受理购房入户申请。

  外地人和南京人都适用新规

  昨天,记者采访江宁警方获悉,这项新规江宁区政府在7月1日就已批复了,但考虑到新规下达到办理具体手续的基层公安部门还有一定的时间差,所以警方正式实施这一标准的时间是在7月6日。警方称,出台新规是考虑到近年来江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激增等因素而对原有政策作出的调整,和南京市区标准相一致,以后也会随市区标准的调整而相应改动。

  警方称,新规适用于所有在江宁买房落户的人群,不管是外地人,还是有南京集体户口的人都是一样的。据介绍,根据南京市规定,南京市区户口可在江南八区内自由转移,但和江宁区之间则属于跨区,不能直接转移,所以南京市区户口到江宁落户需要符合江宁的落户标准,而江宁区居民要在南京落户也要符合南京市区落户标准。

  新规实施前买房如何落户,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对于这一新规,不少市民有很多疑问。一些市民表示,新规是本月开始实行。但是他们是在7月之前买的房子,现在房子还没交付,不知道执行新规则的时间节点是以买房时间为准呢,还是以拿到房子的时间为准;类似的问题还有,一些在江宁购买二手房的市民表示,他们也是在7月之前签合同买的二手房,但目前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不知道新规的时间节点是以签合同的时间为准,还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为准。

  昨天记者就这些问题提问江宁警方。对方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正处于一个新规和旧规的“过渡期”,有些问题目前尚未明确,所以目前不能统一地给出非常具体的回复,市民可向警方具体咨询。不过有一点市民们可以不必担心,那就是公安机关此前已经受理的60平米以下房源的买房落户申请,目前仍然可以继续办理户口手续,不受新规影响。

  警方称,有些特定人群可以不受新规制约。例如“特殊人才引进”和“招商引资”等,具体详细规定可参见江宁区政府网站上公布的《南京市江宁区户口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网址:http://www.jiangning.gov.cn/zzwj/77639.htm。

  南京其他地区落户政策未变

  市区买房落户,房子也要在60平米以上

  日前,南京江宁区的买房落户门槛提高到了60平米,那么南京市范围内其他地区的买房落户政策有无变化呢?记者了解到,目前除江宁外,南京其他地区均无变化。

  目前南京的买房落户政策出自2004年6月19日起施行的《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该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在我市落户。”该款规定对南京市区的买房落户条件进行了规定和限制,即至少60平米。该办法第八条规定:“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江宁区、浦口区范围内原江浦县、六合区范围内原六合县及溧水县、高淳县本区、县范围内申请迁移的,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的迁移登记制度。”该条规定对南京市市区之外的郊县区买房落户政策进行了规定和限制。“所谓合法固定住所,就是合法取得房屋两证。按照以上相关规定,在市区以外的郊县区买房落户,原先是没有面积限制的,哪怕买个20平米的住房,只要是合法取得、两证齐全,产权人即可落户。”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有关人士介绍,此次江宁区单独出台政策提高买房落户门槛,应该是与江宁的城市化进程较快,人口增长迅速有关。目前尚无迹象表明南京其他地区买房落户政策会有所变化。 

       江宁落户新政惹急小户型买家

  专业人士提醒:江宁与主城户口不互通

    近日江宁区公布的买房落户新政,在南京房地产市场里“炸开了锅”,很多在江宁买房的外地人,以及集体户口的新就业人员都很担心,自己买到的房子究竟能不能落户。专业人士却提醒买房人,目前江宁区与主城的户口并不互通,也就是说,在江宁区买房落了户,还算不上是“南京人”。

  买房人困惑:时间节点如何确定?

  朱先生2009年在江宁岔路口一个小区买了套55平方米的小户型,合同上约定房子将在今年8月份交付。由于自己是集体户口,按照当时的政策,朱先生可以将其户口迁入。可是昨天公布出台的落户新政,是从7月1日起执行的,那么像朱先生这样购买一手新房的,究竟是按什么时间来界定户口迁入呢?

  同样有疑问的还有不少购房者,谢小姐上个月已经拿到了房子,并于6月下旬向公安部门提交了入户申请,当时得到的回复是“暂不批复”,“没说行,也没说不行,反正就是让我等着”,谢小姐说,现在新的政策出来了,自己是在7月1日之前提交的申请,这种情况会在被限制的行列吗?

  与新房交易类似的还有二手房的买家,记者了解到,有一些在7月1日之前已经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购房者,由于种种原因没办过户手续,现在落户新政出台了,这些人是否能顺利落户呢?

  “我认为应该按照购房的时间,毕竟这是新出的规定,当初买房的时候谁知道呢?不能说变就变!”听说江宁区警方表示在7月1日之前申请入户的可按老办法、之后申请的暂无说法的答复后,何小姐认为政策变化应该提前告知,只要是7月1日前签了合同、买了房的,都应该按老办法执行,不过是否能如她所愿,还有待江宁警方的进一步明确。

  在江宁落户仍不算“南京人”

  据了解,不少外地人买房落户都是为了子女的上学问题,而南京的学区房基本分布在主城区的核心地段,房价畸高。因而一些外地人士以为在江宁买房落户后,在南京主城买一套面积不到60平方米的学区房,就可以将户口从江宁迁入主城,从而就读名校。其实,这种想法并不可行。

  据介绍,目前江宁、江浦、六合的户口,按现行政策还不能与主城区互通。这就意味着,户口在江宁、江浦、六合的市民,如果想把户口迁到主城区,必须在主城购买6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才行。专业人士表示,南京市在制定户口准入规定的时候,是将主城八区作为一个整体,而将江宁、江浦、六合排除在外。如果想在主城区读名校,只有买一套60平方米以上的学区房才行,在上述这三个片区落户后想迁入主城,目前不可行。

  大厂地区户口与主城互通

  那么外地人有什么办法可以规避这一政策呢?南京一家中介公司的资深人士告诉记者,其实方法还是有的,虽然江宁、江浦、六合这三个片区与主城户口不互通,但是大厂是可以互通的,而且目前当地的房价最便宜的只要每平方米4000多元,被称为“落户南京的最佳选择”。

  “需要提醒的是,这是在南京限购令未出台的情况下,才可以如此操作。现在的限购令规定外地人在南京只能购买一套房,‘曲线救国’就泡汤了”,该人士说。

  江宁小户型销售受冲击

  “我们这里成交的房源,小户型的比例不少,不少外地人直接冲着6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来的。”江宁当地一家中介公司的负责人表示,江宁东山镇、岔路口等区域的小户型交易比较活跃,在新小区里,托乐嘉、盈家春天、天地新城、市政天元城等楼盘都有不少小户型产品上市,相对较低的总价吸引了一些来宁工作的外地人以及不少集体户口买房人的关注。托乐嘉花园的营销人士表示,虽然6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销售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不过市场上的这部分房源毕竟还是少数,小户型仍集中在60到80平方米之间,因此市场影响还要再观察观察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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