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话题人物的代价,那就是将“个人肖像”的塑造权与决定权和盘“托付”给了公众。对中国地产教父王石来说,更是如此。他那一贯很酷的造型,一次次被公众在红黑之间来回描摹。曾经的王石和万科,被别人,也被他们自己认为是不会再有故事了,前不久,万科跻身《福布斯》全球企业排行榜第656位,住宅销售套数近年蝉联世界第一。但恰恰在这个关头,不安生的王石还是接连贡献了很多谈资,从“捐款门”到“拐点论”,从“再拐点论”到“不行贿”,王石的故事,一路不断。
仔细盘点,无论是“捐款应该是可持续的”,还是“房价面临调整的拐点”,抑或“做企业的底线是不行贿”,这些话里贯穿着同一个逻辑:那就是,一个企业家,一直在顺应着自己的内心与良知,做自己心安的事,说自己心安的话。但是,穿梭于自定的正确坐标上的话语,在公众的认同坐标系上,却一次次地跌宕起伏,即使聪明睿智者如王石,对此也颇有丈二和尚难摸自己头脑之处。
不行贿有错吗?自然没有错。它之所以引起轩然大波,是因为它不符合国情——标新立异。一个人一旦具有格调,一旦与众不同,在我们社会的容忍度环境下,多半面临着捧杀的结局。
那行贿有错吗?不为了获取额外的收益的话,几乎没有人愿意“昧着良心”去做。行事者多半也觉得内心不安宁,据此推断,行贿行为是有错的。它不仅有错,更是一种法定的罪。行贿既是一种罪,一种恶,那为何这么多人实践着,以致其成为中国社会的潜规则?众所周知的一个托词,就是汉娜·阿伦特提过的一套理论,“行贿”跟纳粹杀人一样,前者是服从“社会”无形的命令,后者是服从上级有形的命令,都是一种“平庸的恶”——我们自我的罪过,将会因为有别人一起承受而得到宽恕;自我的恶行,将会因自己遵循社会系统大运作的流程而声称“身不由己”,犯的是可有可无的“平庸的恶”。多年前,王石敢冒江湖之大不韪,但没有互联网对传播效应的放大,他还是没有取得今天的“轰动效果”。
行贿屡禁不止,首先在于很多人通常有动力行贿——比如,房地产商要拿到核心地段的非拍卖土地;食品企业需要拿到政府的卫生合格证批文;建筑企业需要揽下市政工程。近期,上海市相关部门控告国际矿业巨头力拓铁矿石部门中国业务负责人4人在铁矿石价格谈判期间,向中方内部人员行贿。这不过是多年来外企屡屡曝光的“行贿案”的又一起罢了。现实中,国有民营各级企业之间平等竞争平台的缺失、行贿受贿防范机制不完善、媒体监督的不力,导致了我们目前掌握核心权力、核心资源的政府官员、国企要员等,成为了受贿者的首选。大众都说如今物欲横流,抵挡不住糖衣炮弹攻击太正常。不光如此,商业江湖里更多的潜规则也规定了,要走哪些流程,都得留下通关费。
现实中,经营企业要避免行贿,目前有这三道防线:第一道,国家颁布的法律和政令;第二道,企业自身制定的共同体规则和协定;第三道则自由市场所要求的一般性诚信伦理。从国法家规,再到乡规民约的道德礼乐教化,这三者构成了当前企业抵制行贿诱惑的三道屏障。但即便有这三重实实在在存在的屏障,在现实中还是略显乏力,为何我们社会行贿现象如此普遍?按照诸多历史学家的说法,中华民族属于早慧型民族,我们很早就脱离了原始社会,过渡到了理性社会——但是过早的理性过渡,民智的过早开化,碰上当初落后的农耕技术、贫瘠的生存环境,匮乏的生活物资,这无疑导致社会实用主义哲学大行其道。这或许是上天定的民族“宿命”。
但为何我们这个社会对行贿如此安之若素?卡尔·罗维特说过一段话:由于人们不断被迫妥协,这种软弱扩大为一种普遍的人格特质:一种由于对善的荒废而来的罪行。在这里,我们不仅仅是妥协,也是过于小范围的理性,导致了我们普遍的“平庸的恶”。博弈论中有一个基本理论叫囚徒困境,两个市场参与者在行贿、不行贿的四种最基本博弈中,最坏的结局就是陷入囚徒困境——彼此都选择行贿。正是这种彼此基于“个体理性”而作抉择的环境下,恰恰促成了我们的“集体非理性”,整个社会都因为个体理性的累积,造成了对善行实践的荒废。我们传统哲学所崇尚的,是修身与做人。一个人只有越老辣、越成熟、越不吃亏,才是学习榜样,传统的世俗功利眼光,让我们损失了应该与时俱进的精神追求以至抽象理论思考的能力,也使我们对那些更长远整体利益的追求缺乏筹谋。
20世纪的科技进步,促进了第三产业——服务业的大发展。按照制度主义经济学派的理论,服务业它最大的贡献,不仅在为社会提供新型的产品,更在于其极大地降低了社会第二、第一产业的交易成本与生产成本。但在世界经济效率普遍提高的大背景下,我们提高经济效率的“捷径”,却依然是行贿,这真是莫大的讽刺性。作为一项额外的普遍性的“交易费用”,行贿在中国的大行其道,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纵观中国数千年“文明史”,行贿与反腐败伴随始终——从秦汉的御史府、唐代的肃政台、明清的都察院、金朝的登闻检院到中纪委,从御史、刺史、通判到监察委员,我们民族已经与反腐败斗争了两千多年。在今天,有网友建议了一种“反贿联盟”,作为对现行反腐机构的补充,希望通过集体团结一致的行动,来终结行贿。但恰恰在这一点上,有经济学家作了反驳。美国组织行为学大家奥尔森在其《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里,就从数学的角度推导出,在大型集团内部是无法达成协调一致、齐心协力的“集体行动”,原因很简单,在集体不行贿的环境下,第一个破坏集体规则的人获利最大,这就是奥尔森认为类似无产阶级斗争无法成功的主要原因。
回到如何终结行贿这个问题上来,笔者不禁想起已故数学家陈景润的一句话,在他毕生努力下,让人类距离哥德巴赫猜想的最后结果“1+1”仅有一步之遥,但他承认,要想证明“1+1”,必须通过创造新的数学体系。什么是新的数学体系?在古希腊第一次数学危机之前,人类尚没有无理数的概念;在牛顿和莱布尼茨发现微积分之前,我们人类计算不出一个椭圆的面积。
我们现在需要完成的这一项填空是,在“某某”之前,我们民族面对腐败与行贿,束手无策。显然,这一空格里填下“王石”,肯定还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