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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警惕“人人贷” 把银行体系拖下水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豫言 2011年09月15日 10:46:41 打印

导读: 在国家对房地产及“两高一剩”行业调控政策趋紧的背景下,民间资金可能通过P2P中介公司流入限制性行业,影响宏观调控。而且“由于行业门槛低,且无强有力的外部监管,人人贷中介机构有可能突破资金不进账户的底线,演变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非法金融机构,甚至变成非法集资”。

  在当前信贷紧张的情况下,除了一般形式的民间借贷暗中疯长,另外一种新型借贷模式也在悄然兴起――人人贷(Peer to Peer,简称P2P)信贷服务中介公司,在信贷额度紧张、股市不振、楼市低迷的时候,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

  这类中介公司根据所收集借款人、出借人的需求信息,评估借款人的抵押物,如房产、汽车、设备等,然后进行配对,并收取中间服务费。该类公司目前正在从事金融拆借工作,甚至发行理财产品集资,但却又处于无监管状态。据了解,最近银监会组织开展了专门的调研,发现这种贷款模式存在大量潜在的风险,并于日前首次针对P2P平台发布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民间资金通过“人人贷”流入限制性行业

  记者昨日从银行内部人士拿到了银监会下发的这份《通知》,银监会提示的P2P平台风险主要有七种。一是担心民间资金可能通过“人人贷”流入限制性行业;二是可能演变成吸存放贷的非法金融机构甚至非法集资行为;三是业务风险,如技术风险与贷后管理风险;四是不实宣传,如将银行称为合作伙伴;五是监管职责不清,法律性质不明;六是信用风险高,贷款质量差;七是做房地产二次抵押,为促成交易,还可能故意高估房产价格。

  银监会认为,在国家对房地产及“两高一剩”行业调控政策趋紧的背景下,民间资金可能通过P2P中介公司流入限制性行业,影响宏观调控。而且“由于行业门槛低,且无强有力的外部监管,人人贷中介机构有可能突破资金不进账户的底线,演变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非法金融机构,甚至变成非法集资”。

  此外,这类公司无法像银行一样登录征信系统了解借款人资信情况,并进行有效的贷后管理,一旦发生恶意欺诈,或者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将对社会造成较大的危害。一些银行仅仅为为人人贷公司提供开户服务,却被后者当做合作伙伴来宣传。

  银监会指出,国外实践表明,这一模式信用风险偏高,信贷质量远远劣于普通银行业金融机构。近年来,房地产价格一直呈上涨态势,从而出现房地产价格高于抵押贷款价值的现象,一旦形势发生逆转,就可能对代发利益造成影响。同时,一些人人贷中介公司为促成交易、获得中介费用,还可能有意高估房产价格,严重影响抵押权的实现。

  现状调查??

  参与企业越来越多 “人人贷”高息揽储难以避免

  记者昨日以客户的身份致电宜信,该公司客户经理表示,目前这边做“理财投资”(即借出资金)收益率平均有10%以上,从7%—12%不等,而目前该公司坏账率基本保持在2%以下。“我们要求贷款人提供央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半年以上的收入证明等材料,并要求贷款人提供6-8个亲属朋友,我们会从侧面去全面核实贷款人的信息。”宜信相关负责人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从历史数据统计看,公司能够做到100%风险补偿金覆盖投资人的本金和收益。

  这种P2P信用平台目前也被指责高息揽储,据了解,宜信的借款人需要承担两部分的成本,一部分是支付给出借人的利息,这部分利息在每年10%—12%;另一部分成本是宜信平台提供信用审核、信用管理、推荐及交易撮合的服务费用,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不同来决定收费水平,这也是小额贷款行业通行的一种做法。

  根据调查,该公司以借款人所供职单位注册资本进行区分,即供职单位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贷款月成本为1.42%,年化为17.04%,而供职单位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下的,借款人需要支付2.34%的成本,年化费用在28.08%左右。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也就是26%左右。

  不过,昨日该公司负责人澄清指这个数据是利息加上1%-10%不等的服务费折算出来的,“‘客户利息超过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说法并不正确。”虽然是加上了费用,但这种通过费用大幅度提高贷款成本的方式依然被业内人士质疑为变相高利贷。

  目前进入P2P行业的企业越来越多,随着行业需求的急剧增加,该行业放高利贷、贷款审核不严、资金存在巨大安全隐患等问题愈发严重。有媒体报道称,目前,国内宣称以P2P模式运营的公司至少已超过30家。规模较大、经营比较规范的有宜信、拍拍贷、红岭创投、畅贷网、人人贷等,但整个市场的潜在规模超过500亿元,行业混乱难免。

  身份不明监管职责不清 “人人贷”易打擦边球

  目前由于国内的相关立法尚不完备,对人人贷贷款平台的监管职责界限不清,人人贷的性质也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界定。目前有业内人士质疑,“这类P2P公司不需要特许牌照,只需向工商部门注册即可开张,蕴含金融风险的P2P平台处于银监、央行、工商的三不管地带之中。”据记者了解,目前该类公司的相关监管和组织只有“中国小额信贷联盟”这样一个行业自律组织,并没有任何的金融监管机构介入。

  记者从目前市场上存在的P2P借贷中介公司中看到,国内P2P借贷公司基本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线上服务,网站作为中介平台,借款人和出借人通过其网站竞拍交易,以拍拍贷等网站为代表。另外一种P2P属于小额信贷理财,指投资者通过P2P平台,将手中的闲置资金直接借给微小企业主、大学生、工薪族等,并获取一定利息收益的理财模式,如宜信公司。

  对于市场中对P2P从事银行和信托类的金融业务但却没有持有金融牌照的质疑,昨日,宜信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回应,“界定是否属于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集合资金进行使用,而宜信模式不涉及任何的集合资金使用。”

  宜信相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银监会这次警示风险对公司影响肯定是有的,但是目前行业处于起步阶段,监管是必要的,“我们也很希望能够被纳入监管”。而该公司CEO唐宁对媒体表示,随着行业发展,从企业自律和行业规范角度看风险提示都是必要的。

  有银行内部人士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呼吁尽快出台相关法规来规范这些民间借贷的机构。“实际上,数万亿的民间借贷都通过这种人人信贷平台方式实现,甚至地下钱庄等都可以这样做,是否从事金融工作的边界很容易突破,这类机构很容易成为非法金融机构,光靠自律很难奏效。”

  政策趋向??

  防止银行被拖下水 监管重点依然是建立“防火墙”

  那么目前银监会对于这类贷款公司的态度是怎样的呢?从银监会的通知中可以看出,目前银监着眼点还是建立银行体系和民间机构的“防火墙”上。银监会指出,对“人人贷信贷服务中介公司”的P2P贷款平台,银行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风险预警和监测防范,建立与其之间的“防火墙”。严防人人贷中介公司帮助放款人从银行获取资金后用于民间借贷,防止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

  同时,要求银行防止银行从业人员涉足此类信贷服务,牟取不正当利益。银监会还提出,工商部门要针对“贷款超市”、“融资公司”等不实宣传进行严肃查处。而有专家则建议,“P2P网络借贷平台要使用第三方资金管理平台,例如与商业银行进行合作,不能够使用公司账户或高管个人账户,进行资金的周转。

  不过,此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对民间金融监管的重点并不是这些民间拆借主体本身,而是要加强对正规金融机构的监管,对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出需要加强监控。这样,整个市场的风险还是可控的。“监管民间金融的要点或者不在对民间借贷本身的规范上,而在于银行金融体系与民间借贷的防火墙构筑上。”记者 黄倩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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